一月一日起,沒新的身分證,銀行不理你,航空公司不理你,公家機關不理你,
沒身分證的人快去辦吧......



沒換新身分證 銀行不買帳
2007/01/03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民眾本周到銀行辦事,如果沒有新的身分證,將有十多項業務不能辦理,包括開戶、辦貸款對保、存摺掛失等都不行。銀行指出,如果是行員認得出來的舊客戶,還有機會用其它證件代替,如果是陌生的新客戶,沒有身分證就一定無法辦理。

銀行指出,要求核對或留存身分證的業務,民眾不能以駕照或健保卡等其它證件代替。

目前要留存或核對身分證的項目,主要是存款和部分理財業務。銀行指出,包括存摺、存單、印鑑掛失和補領,變更姓名,更換印鑑,變更戶籍地址,開戶、申辦金融卡領卡,匯款3萬元以上,或首次臨櫃申購基金,需要留存身分證影本,其中開戶和匯款還會要求雙證件。

至於要變更地址,如果是戶籍地址,即多數銀行在報稅時寄發存款利息扣繳憑單時用的地址,就需要留存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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