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人:台灣全體人民
收件人:太平洋風力派遣公司
一、緣 貴公司於95年7至8月間,連續派遣數個颱風襲台,卻未達放假標準,造成台灣全國人民應休未休,損失唱歌吃大餐的權益,以及人民精神上的期待及失落。貴公司客服中心雖於八月一次派遣三個颱台前來,但 貴公司的颱風並未表達應有的歉意,反而擦身而過以嘲諷戲弄台灣,此行為已經嚴重傷害本國人民,合先敘明。
二、查,本年度第一個颱風來襲時,本國人民就已經提出警告,不歡迎未達放假標準的颱風,屢屢向台端表達抗議,竟依然置之不理,台端所為實屬不該,已觸犯刑法第十四條之過失行為(註)。
三、綜上所述,因 台端不法行為致本國人民假期及精神上的損失,為此,特發函,限 貴公司於每週上班日派遣一個可擦身而過並達二天放假標準的超輕度颱風,連續四週,且不準下雨,以利本國人民外出遊玩,彌補心理上的失落,若因此再造成任何災情或生命財產損失,將訴法律行動控告台端不法行為並求償,絕不寬待。
註:刑法第十四條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Subject: Re: 太平洋颱風派遣中心有聽到各位客戶上次的抱怨心聲!
----- Original Message -----
環太平洋颱風派遣中心有聽到各位客戶上次的抱怨心聲! ^o^
這次該中心一口氣派了 三個 中級颱風前來貴島一試身手
如仍未順利放颱風假請來信申訴抱怨
該中心承諾將派出更多颱風以利達成放假任務
謝謝!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