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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有開車發生擦撞過,你一定很清楚,事故時,保險員若能儘快到場,是多麼輕鬆,
很多事,經由他們的專業,可以省去很多手續及時間,並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有家產險公司,了解到消費者的需求,那才是真服務,
在此並不是要替此家公司推廣,只是想表達,消費者要的,就是服務



車禍30分鐘內未到場保險員會被罰
【2006/07/12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推出「30分鐘事故現場服務」,要求接到保戶通告交通事故後,現場服務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今年前五個月,除了在玉山和阿里山的車禍事故外,服務人員的達成率高達99%。

做不到的,服務人員要被罰錢。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協理林裕村指出,如果半小時內,新安的服務人員還沒來,這名服務人員就要自掏腰包,送1000元統一超商禮券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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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裕村說,大部分的車主會被車禍事故嚇壞,因此,產險公司的服務人員若能在半個小時內到現場,可以幫忙迅速處理狀況,而且關鍵在「確保當事人權益」,不要糊裏糊塗地跟人和解。

林裕村說,有產險公司人員到現場,還能幫忙快速處理現場狀況,如執行發生車禍後的「放、撥、畫、移、等」五項基本動作,可保存事故現場讓警方更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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