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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老話一句-----錢是自己的,一定要關心!

涉詐客戶 金鼎期貨6人被訴
2006.08.29 中國時報 張孝義/台北報導


金鼎期貨經紀公司涉違法代客操作,還涉嫌詐騙客戶謊稱獲利,將客戶投資金額偽造成獲利出金,造成客戶損失共計11億3千餘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將金鼎總經理李敬明等6人依詐欺、違反期貨交易法等罪名提起公訴。

這件詐欺客戶案,共有包括金鼎期貨董事長張國安在內的14名被告,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張國安等重要幹部或經辦人員,對金鼎違法代客操作及偽造獲利單的不法行為並不知情,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外,提供個人帳戶給金鼎業務經理陳家樺避稅的李婉瑜等8名助理,則坦承犯罪並繳交處分金後,被緩起訴二年。

檢方起訴指出,金鼎期貨總經理李敬明原任職亞洲期貨公司,亞洲期貨結束營業後,轉到金鼎擔任總經理,明知金鼎沒有申請期貨經理業務,不得從事代客操作行為,卻仍放任業務經理陳家樺進行代客操作。

不過,陳家樺的代客操作並不順利,88年9月21日,發生921大地震,造成陳家樺代客操作發生虧損,陳害怕客戶知情,偽造獲利文件,欺騙客戶仍在獲利狀態。

89年4月間,陳家樺終於補回地震造成的虧損,卻又發生911事件,使他代客操作的部分均遭斷頭,陳只好挪用客戶資金,偽造獲利文件,再推出「富者恆富」代客操作交易計畫,繼續以客戶資金製造獲利假象。

92年間,國內發生SARS風暴,陳家樺代客操作發生巨額虧損,陳仍繼續造假,騙客戶加碼並介紹新客戶投入。陳家樺持續以製作假帳單的方式,使客戶深信每一筆投資獲利良好,實際上則是「挖東牆補西牆」,直到94年8月間,陳家樺代為操作的客戶發現對帳單有異,且多名客戶被限制出境,被傳喚作證,整件詐欺案才爆發。
 

超級營業員玩垮 金鼎六人被訴
聯合新聞網 2006-08-29 02:31/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金鼎期貨經紀公司代客操盤騙取巨額手續費,營業員陳家樺操盤失利,仍以假的獲利單說服客戶加碼,藉以填補五億元的虧損。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將六人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等罪嫌起訴。

被起訴的被告為,金鼎總經理李敬明、業務部副總經理李明朗、營業員陳家樺、金鼎期貨業務部協理羅一偉、業務部業務經理劉覺、交易部副理李淑華。

金鼎期貨未登記交易期貨業務,依法不能做期貨交易。本案去年底爆發時,引發期貨界大震撼,共廿七名投資人提出詐欺、背信告訴,金管會勒令金鼎停業半年。

檢方查出,被譽為「超級營業員」的陳家樺,今年才廿九歲,每月平均有八萬口的交易業績,占全公司營業額的六到七成;去年底,李敬明看陳女快要穿幫,主動提出檢舉想保住公司,不過檢方偵查認定李敬明也有刑責,昨天將他們起訴。

另外,提供個人帳戶給金鼎業務經理陳家樺避稅的李婉瑜等8名助理,則坦承犯罪並繳交處分金後,被緩起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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